伊斯蘭主義運動組織「哈瑪斯」昨天對以色列發動近年規模最大突襲。觀光署今天指出,目前仍有旅行社共3團74人在當地;旅客若需退費,行程中有經過戰區者,可扣除費用退費,但沒有經過者,業者可扣5%的補償費用後退費。
交通部觀光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請出團至以色列旅行業者及領隊隨時注意旅客情況與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加薩地區附近區域,以維護旅客旅遊安全。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此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可以檢具相關資料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調處。
觀光署指出,目前有巨匠旅行社2團及永信旅行社1團共3團74人仍在當地,旅遊景點距離戰爭處遙遠,旅客皆平安,行程不受影響。永信旅行社將視航班情形,適時安排旅客提前返國。
觀光署指出,雄獅旅行社1團共29人依原訂行程於今天搭機返台,機場班機起降今天普遍性延誤,團員已平安至以色列特拉維夫機場候機;旅天下1團共21人旅客昨天在約旦,已改行程,今天不入境以色列,並隨時滾動式調整行程,以旅客安全為第一考量。
觀光署表示,今天以後到客觀風險解除前,前往以色列旅遊地點行經加薩地區旅行團,原則上請雙方(旅行業與旅客)協議延後,如旅客仍欲取消行程解除契約,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是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導致契約全部或一部份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約,且不負損害賠償責任。這種狀況旅行社應將已代繳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扣除後的餘款退還旅客。
對於前往以色列加薩地區以外景點區域,觀光署表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即出發前,旅遊團所前往旅遊地區之一,有事實足認危害旅客生命、身體、健康、財產安全之虞者,可解除契約,旅行社除得扣除已代繳行政規費,及已付必要費用外,並可以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